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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状况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
来源:法务网     时间:2023-08-08 02:12:38
一、

哪些状况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

以下状况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:

1.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,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;


(资料图片)

2.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;

3.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;

4.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。

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终止法律援助:

(一)受援人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;

(二)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;

(三)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;

(四)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;

(五)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;

(六)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;

(七)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。

二、

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

找法网提醒您,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,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,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:

1.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;

2.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;

3.请求发给抚恤金、救济金的;

4.请求给付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的;

5.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;

6.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。

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:

1.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;

2.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,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,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;

3.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,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,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。

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,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,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,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。被告人是盲、聋、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,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,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,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,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。

三、

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

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如下:

1.向法律援助机构提起申请、并且提供证明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;

2.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;

3.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情形的,应当受理;

4.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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